2013年12月10日09:18 來源:北京青年報
新保密法有可能加劇中美日等大國在安全領域的角逐,也有可能使越來越敏感的中日爭端變得更為復雜。 |
12月5日,日本參議院強行通過《特定秘密保護法案》,將防衛、外交、反間諜和反恐四個領域特別需要保密的情報劃入“特定秘密”范圍,并規定將對泄密者施以重懲。法案出臺后,很快激起日本國內的大規模游行示威,也引發了周邊國家和國際社會的擔憂。
在恐怖主義興起、非傳統安全問題上升的時代背景下,日本政府固然能夠為保密法的出臺羅列一些外部緣由,但從根本上看,該法案是日本片面追求自身國家安全、冷戰思維和法西斯遺產三種內在動因,在當前特定歷史時期之下,相互結合催生的產物。它與國內政治和國際關系民主化的世界潮流背道而馳。來自日本國內的抗議和國際社會的憂慮并非無理取鬧、小題大做;在爭議聲中生效的新保密法釋放出一個危險的信號,也是對日本和平憲法精神的公然違背。
新保密法中飽受爭議的多項規定,有可能在侵害日本民眾權利、擴大政府絕對權力的過程中,使法西斯主義的對內極權屬性在某種意義上死灰復燃。日本和平憲法第21條規定“保障集會、結社、言論、出版及其他一切表現的自由”,“不得進行檢查,并不得侵犯通信的秘密”。新保密法明顯地違背了憲法賦予日本公民的知情權、隱私權乃至人身自由權。
將新保密法視作法西斯主義借以還魂的載體,并非安倍政府的反對派聳人聽聞的片面之詞。二戰前登上歷史舞臺、以日本和德國為主要代表的世界法西斯主義的共同特征,對外在于鼓吹戰爭、以鄰為壑,對內則是奉行極權統治,最大限度地剝奪民眾的人身自由與正當權利。為了推行戰爭政策和片面追求國家利益最大化,當時日本的軍國主義分子,也曾制定過此類旨在擴大政府絕對權力的保密法。隨著軍國主義者肆意擴大國家機密范圍,天氣預報甚至也被納入其中,最終使得日本民眾的知情權完全被剝奪。日本軍國主義者無限擴張自身權力、不斷打壓民眾權利空間,最終使得戰火燃燒到整個亞太地區,給包括日本自己在內的全世界帶來巨大災難。
法律闡釋權是非常重要的一項權力。安倍自其第一次執政日本起,就開始不斷通過對既有法律框架的重新解讀,為日本的“集體自衛權”進行辯護和尋找依據。與日本既有法案相比,新保密法大幅度提升了對泄密行為的刑罰力度;更為重要的是,根據法案條文規定,“國家機密”的定義權完全掌握在政府手中。在這種情況下,日本政府就可以合法地劃定哪些事屬于“國家機密”,進而羅織罪名打擊反對勢力,甚至逃避監督、肆意妄為。慣于利用法律闡釋權為政府行為合法性辯護的安倍內閣,一旦失去國內民眾的有效監督,有可能會將日本帶向一個更加危險的境地。
雖然,該法案引發的抗議和反對首先來自日本國內,但它針對國內民眾所采取的種種措施,僅僅是法案的幕后推動者們所采取的手段,而非其所要達到的目的。日本政府執意推動新保密法出臺,并非對該法案可能遇到的阻力和抗議等政治后果估計不足。安倍內閣謀劃新保密法的著眼點,在于謀求日本在國際格局中,特別是與周邊國家沖突時的優勢地位。在近年來中日爭端加劇、東亞國家增強外交謀劃、美國實施亞太“再平衡”的地區大環境中,該法案一則可以增加日本在美日安全合作中的身價和籌碼,促進其與美國等盟友的情報聯系和共享;二則能夠為日本自衛隊的海外行動進行情報和信息方面的準備,增強自身的準軍事力量;三則執政黨還希望借此進一步擺脫來自國內反對黨以及和平主義者等勢力的牽制,通過改進自身“安內”能力,提升其在周邊事務中“攘外”的成效。從上述三個目的看,新保密法的出發點與日本和平憲法中著名的第九條也有沖突。因為按照第九條的規定,日本放棄了國家或政府所具有的戰爭權,將權利歸屬國民,以此達到和平的目的;而上述三種目的,恰恰是對上述國家與民眾權力分配關系及其和平目標的一種背離和逆向操作。因而,新保密法有可能加劇中美日等大國在安全領域的角逐,也有可能使越來越敏感的中日爭端變得更為復雜。(卜永光 學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