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08月21日09:01 來源:新華網
福島核事故發生時家住福島縣的家長們18日在東京永田町召開記者會,聲明將以“未充分采取健康受損防止措施致使兒童遭過度輻射”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央政府和福島縣政府給予每人1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000元)的賠償。預計將于29日起訴。 |
據日本共同社8月19日報道,福島核事故發生時家住福島縣的家長們18日在東京永田町召開記者會,聲明將以“未充分采取健康受損防止措施致使兒童遭過度輻射”為由向東京地方法院提起訴訟,要求中央政府和福島縣政府給予每人10萬日元(約合人民幣6000元)的賠償。預計將于29日起訴。
據律師團稱,原告由目前仍居福島縣或事故發生后主動疏散的兒童及其家長共計數十人組成。他們還將要求縣內各市町村確認孩子擁有在安全環境下接受教育的權利。
與8歲長子同為原告的靜岡縣富士宮市居民長谷川克己稱,“原本政府就應疏散兒童和孕婦,首先希望國家承認這一責任。”
一同出席記者會的律師柳原敏夫說:“中央政府和縣政府一直采取的是淡化核事故受害情況的政策,將從正面問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