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07月11日14:50 來源:人民網-日本頻道
隸屬于日本厚生勞動省的專家研究會8日總結報告稱:“為使在職人員可以輕松獲得看護休假,應放寬限制條件。” |
人民網東京7月11日電 據日本時事通信社報道,隸屬于日本厚生勞動省的專家研究會8日總結報告稱:“為使在職人員可以輕松獲得看護休假,應放寬限制條件。”即使家人需要看護的程度僅為“需看護程度1級”這樣的低等級,但只要需要看護,就應該能夠獲得看護休假。該報告的目標是提升僅有3%的看護休假獲得率,并改善平均每年10萬人因看護家人而離職的狀況,實現“零離職”。日本厚生勞動省將于本月內修改規定,擬于2017年1月起實施。
需看護程度1級是指在看護保險制度中規定的需看護·支援的7個等級中排名第3低的程度。難以站立或行走,需要一定幫助的情況均屬于此等級。截至今年4月末,約有122萬人被認定為“需看護程度1級”,在7個等級中人最多。
若父母或配偶等家人需要2周以上的看護,則每人可獲得的最長看護休假為93日。以前,可獲得該休假的條件是需看護程度為“2—3級”,要比“需看護程度1級”更嚴重。但是,因為與看護保險制度的判定條件有差異,難以明確區分。所以,該報告中明確規定:“今后,需看護程度為2級以上,就可獲得該項看護休假。”(編譯:徐冬羽 審稿:陳建軍)